從霹靂布袋戲在全家便利商店的出租方式看商業策略
筆者在 9/1 時就霹靂布袋戲暫停發行事件,評估了幾種可能的發展動線,其中認為以賣斷取代出租似乎更符合市場需求….云云。而今,9/3 在霹靂布袋戲官網上的公告訊息,卻有些許的不同。他們決定採用「租金 120 元、押金 10 元、免逾期金、免留個資」的作法。
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模式,值得來進一步研究、學習。
在筆者先前的推論中幾乎都符合了霹靂現今的政策,最大的不同在於發行方式,我的建議是全家負責出售、出租店負責後續出租,但二者維持一點時間差。而霹靂的作法是全部交由全家便利商店來處理。
其中,最引人注目的是,為什麼採用「租金 120 元、押金 10 元、免逾期金、免留個資」的作法?這無疑等同「租等於買」的策略。那為什麼不乾脆賣斷?
仔細推敲下,租等於買的作法的確比較好。
- 收益劃分明確
對霹靂而言,120元的費用是收看的費用,屬智慧財產所衍生的娛樂收益;而那押金10元則可視為物料成本(壓片),擺明了霹靂不想靠賣片子賺錢。 - 押金 10 元的妙用
便利商店的高分佈密度,使用者要在三天內重回便利商店是很容易的。這不痛不癢的 10 元對於忘記還片的觀眾無損,但對於不想收藏的觀眾卻能發揮一點效用,提醒去還片。而重點在於還片之後,這張 DVD 就有機會再創造另一個 120 元的娛樂收益,也就是提高了片子的週轉率。若是直接賣斷,表示霹靂需要壓製更多的光碟才能因應市場需求,而造成浪費和庫存負擔。 - 數據詳實,市場將浮現檯面
未來,在全家便利商店的報表中,將可以清楚看出各期新片的銷售狀況、還片率、以及影片數量vs交易次數….的諸多報表,這些數據將能清楚顯示觀眾的收視習慣。一如先前文章中,筆者對觀眾行為的分析,固定收視者→當期收看、其他收視者→階段性租看。而霹靂在取得這些數據後,未來只需從每期的壓片和配送數量下手,就能因應市場需求的變化。
然而,筆者還是有一點點疑問,提出來和大家討論、集思廣益。
- 便利商店的貨架資源
這是便利商店所斤斤計較的重心,他們必須在最有限的空間中創造利潤。這表示,全家不可能給霹靂太大的空間放片子,對新片來說問題不大,高出租率之下貨架的利用率高。但舊片呢?這是否表示,霹靂考慮放棄後續的出租市場。(指部份觀眾可能在刀龍傳說時,想租全套天啟回去看。或者隔了幾週才有空看的觀眾) - 壓片數量、配送比例 vs 觀眾分佈
以全家便利商店全台近 2500 家來看,每間配 100 片表示每期壓製 25 萬片。但觀眾分佈並不是均勻、常態的,如何拿捏分配數量以滿足觀眾需求,將是決定出租服務品質的關鍵。例如星期5出片,那麼在五六日三天到全家租片的人都能租到,而隔週者可能是租到回收片。減少撲空的可能性、提高生產和庫存的準確性,將是霹靂重掌發行通路的重要任務。 - 由官網直接銷售、出租系列劇集
對於非當期租片部份的疑慮,讓我覺得霹靂有可能直接在官網銷售先前播出的系列劇集,或者透過便利商店方式承租。以類似網路下單、便利商店取貨方式,解決出租上的需求(如果數據證明市場的存在)。這個作法,將能解決便利商店的庫存管理,同時兼顧廣大收視眾的需求。
總之,還要等 9 天才有得看,大家辛苦了~~
霹靂官網公告:霹靂布袋戲『全家便利商店』出租方式說明

哈~原來霹靂的押金10元還有別的目的。
租等於買是大家在喊的,霹靂可是一個字都沒說。
那麼,大家租了之後沒還,除了押金10元被扣掉之外,手上這片DVD的所有權還是霹靂的。
如此一來,如果有人想賣掉或出租DVD,那就違法了。
但是,霹靂這樣的規劃方式恐怕還有法律爭議。因為他們自己的收藏盒兌換活動,其實就認為買家具有DVD的所有權了,所以想用這招來嚇阻DVD交易行為的效果還是有限。
其實這樣說來,等於7-8集以後,每片130元租等於買的意思!
因為借的觀眾多會想.10元退還2片等於少了120元,但多付這10元等於賺到兩張DVD共120元,即使他不想收藏!我想多數人還是會選擇留下多過退還全家的.
所以除非拿到的DVD是別人退租的片子!
否則留下的機率很大!
更沒人想付錢拿別人使用過的DVD吧!
我也相信會為了10塊錢去還片的人不多。
這個星期六早上9:52去買片時,也有人在那裡等,看來大家的忠誠度蠻高的。
不過我還是在推敲這個10塊錢押金的妙用,這是一招很巧妙的活棋,跟霹靂的劇情一樣有趣。呵呵~
總之,我要為霹靂的行銷和法務人員鼓掌。GJ!